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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月26日电(记者邵鲁文)为了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创业,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通过放宽学历和专业条件、改进招聘方式、完善激励和保障措施等方式,逐步解决县乡两级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和留住问题。

根据山东省的规定,县乡机构的公开招聘可以在学历、专业、户籍和年龄等方面放宽。例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机构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为大专以上学历,但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凡取得高级工程师和预备技师专业资格的,可根据全日制高职(专科)和本科毕业生申请合格岗位。

在优化招聘方式方面,山东省建议乡镇(街道)机构招聘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县(市、区)机构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医生,以及急需的行业、岗位和扶贫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面试、组织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时,考试的比重可以适当降低。

为了拓宽基层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山东省规定,基层机构应积极派遣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发达地区上岗跟班。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向社会开放时,应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收具有5年以上乡镇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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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东: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可放宽学历与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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