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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7日电(记者李)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将从5月1日开始试点。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第二季度的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参加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缴费、投资收益和征缴三个环节享受税收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数据地图:人们正在处理保险业务。韩摄“试点地区实行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的金额。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入是免税的,个人收到后,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说:“这种拖延纳税的方式也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税收优惠模式。”

官方详解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享受三大优惠

邓勇表示,试点政策在支付、投资收益和征收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三个方面提供了税收优惠。

首先,个人缴费可以在税前扣除,这直接减轻了个人目前的税收负担。纳税人购买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以一定的当期收入作为扣除限额。例如,如果他们按月领取工资和薪金,他们将根据当月薪金的6%和1000元中较低者的方法确定扣除限额;业主为个体工商户的,按其年应纳税所得额的6%和12000元中的较低者确定年度扣除限额。这样,当期应纳税额可以直接减少,减税效果立竿见影。

官方详解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享受三大优惠

第二,积累环节的投资收益暂不征税,这将直接增加个人收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由专业保险公司运营,投资收益稳定,账户权益长期增值。但是,现阶段投资收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将直接增加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的收入。

第三,个人可以在征收过程中享受减税和免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收入时,25%直接免税,其余75%减10%计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仅为7.5%。

“这改变了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的现状,有利于调动个人参与养老账户积累的积极性,为个人养老金增加新的财政保障,为促进‘健康中国’发挥积极作用。”邓勇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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