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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兰州5月15日电(记者梁军)甘肃省政府近日调整了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新措施倾斜了设立卡的贫困人群,通过降低报销扣除线,进一步缓解了城乡居民因大病导致的贫困和返贫。

甘肃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和《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018年版)》,规定2018年参加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人均65元标准统筹大病保险基金。 统筹资金从财政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中安排,不增加城乡居民个人筹资额度。

据悉,自2018年6月1日起,甘肃省城乡参保患者住院及门诊费用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个人自付符合性医疗费用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

甘肃省再次加大了对城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倾斜力度,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城乡低收入和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的扣除标准下调至2000元,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补偿基数为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72%,10,000-20,000元(含20,000元)报销77%,20,000-50,000元(含

甘肃省规定,相关部门应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窗口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提供“一站式”即时申报服务,无论农村贫困人口到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到定点医疗机构大病治疗所发生的依从性费用,均在出院时自行支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标题:甘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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