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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道,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优秀人才、领军人才均可入住人才公寓,每人限入住一套。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在面积标准方面,《意见》规定,硕士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邢弢建筑面积,下同),优秀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租金,80%的产权是政府无偿捐赠的,在全职工作5年后,100%的产权是无偿捐赠的。

此外,《意见》指出,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给50岁以下的拔尖人才和2018年5月13日以后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对有迫切需求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海南省2018年及以后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就金额而言,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得超过36个月,每季度受理并发放一次。补助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高层次人才(包括急需的技术和工艺人才)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意见》还指出,住房补贴的累计发放不应超过3年,应每年受理和发放一次。资助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高层次人才(包括急需和紧缺的技术和工艺人才)3.6万元/年,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意见》明确了各类引进人才将从定居海南之日起购买商品房,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也可以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意见》强调,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房屋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或实物住房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或实物住房外,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由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处理。(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海南出台人才保障房意见:工作满8年送房子100%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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