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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其中,太阳能发电项目613个,装机容量1729万千瓦,占全部并网发电项目的33%,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河北、山东等地区;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能力约为3.2千瓦;;风电项目475个,装机容量3386万千瓦,占全部并网发电项目的64%,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古、云南等地区;生物质项目97个,装机容量145万千瓦,占全部并网发电项目的3%,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浙江等地区。

财政部公布第七批补贴目录:约20GW光伏电站

由于补贴缺口巨大,进入第七批补贴的项目可能无法获得全部逾期金额。据了解,主管部门可能会对第七批补贴中的项目发放部分拖欠补贴,因此第六批补贴中的拖欠补贴金额会进一步增加,甚至1-5批补贴中的项目也会出现拖欠。目前,财政部门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补贴方案。

原文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关于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洛鸣[2018]250号财政部(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通知》(蔡健[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力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公布。相关事宜解释如下:

财政部公布第七批补贴目录:约20GW光伏电站

1.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除国家现行的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外,包括燃煤和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未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目录,地方政府为解决补贴资金问题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第21条,“电网企业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所支付的合理并网费用及其他合理相关费用,可计入电网企业的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充基金补贴目录但尚未纳入的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不再由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充基金补贴,相关补贴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格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财政部公布第七批补贴目录:约20GW光伏电站

三、列入补贴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发生变化或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变更,经批准后可继续享受电价补贴。

标题:财政部公布第七批补贴目录:约20GW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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