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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迎来了第七次改革。这场改革相对“激烈”。让我们先看看关键点:

1、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收入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

3.首次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

5.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赋予税务机关对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移财产、在海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的商业安排获取不正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税收调整的权利。

税法修正案进入立法程序

今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也将迎来一场根本性的变革,被称为“税制改革前的空力量”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对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收入进行首次综合征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首次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水平...

同时,为了堵塞税收漏洞,《个人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赋予税务机关针对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移财产、在海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的商业安排以获取不正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其中,税收综合与分类改革已经提出了十多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税制改革预计将于今年进入相关立法程序,这一次将进行综合收入与分类收入相结合的改革。仍有必要讨论哪些收入将进入综合收益。税制改革计划将是一个一揽子计划,一些收入将被全面征税,这可能涉及税率的调整;综合收集和管理模式还将涉及个人的自我申报问题。

至于税制改革何时实施,则取决于立法程序和社会预期。

税收改革早就在意料之中

加快税制改革与中央政府“扩大内需”的要求直接相关。

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首先要全力打好“三个硬仗”,同时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和中性,注重引导预期,把加快结构调整和不断扩大内需结合起来,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持续扩大内需”的信号引起了市场的关注。相关部门确实在积极部署扩大内需的政策。

4月23日至24日,商务部召开落实《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提出培育新的增长点,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形成新的动能。

4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言人陈印在国务院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信息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并制定和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引。

今年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措施,包括降低一些消费品、药品和汽车的进口关税,无疑将扩大国内需求。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预计国内需求扩张将呈现结构性特征,重点是扩大制造业投资、提振消费、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加居民收入。

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强调,今年国务院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一个环节进行了部署。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特殊费用的扣除,合理减轻负担,鼓励群众增收致富。

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史耀斌也指出,今年将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将现行的分类征管模式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体制。今后,劳动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等。,可以按年征税。综合收入之后,确定门槛,可以更好地反映个人所得税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发布的立法工作计划中,《证券法(修订)》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公务员法》、《著作权法》、《职业教育法》、《森林法》、《个人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原子能法》、《出口管制法》、《加密法》,

标题:个税大利好!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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