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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从交通部网站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交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放开部分港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的拖轮收费。

两个部委表示,一些港口收费应该进一步放开。放开驳船运输费和特种平仓费,实行市场调节,纳入港口经营包干费的收费范围。服务港口经营人应当与船舶、货物或者其代理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港口经营人不得对驳船、特殊平舱作业和单项作业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外的费用。

标题:交通部、发改委: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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