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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31日上午在鞍山市对辽宁省“405”特大涉黑事件的主犯张宏东作出终审刑事裁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终审裁定张宏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然后带到刑场处死

2002年4月以来,辽宁组织纪检和政法有关部门成立了“405”项目领导小组,召集精干事件人员,一举拿下横行省内辽阳市、葫芦岛市6个特大黑社会性犯罪集团和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解决案件300多个,

张宏东,男,1959年8月9日出生于辽阳市,汉族,高中文化,辽宁中联油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理事长,辽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下,张宏东于2002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捕,其集团成员也相继被捕。 张宏东集团是“405”事件中势力较大的集团。

【国内热闻】领导涉黑组织 辽宁辽阳人大代表张宏东被执行死刑

根据辽宁省高院的判决书,张宏东指挥该组织成员组成小组自己实施其他犯罪的有13件,其中故意杀人罪1件,故意伤害罪3件,1人死亡,3人重伤(其中2人3级残疾)。 两起非法拘留。 2起税务犯罪,2起妨害偷税346万元证词罪1起强制交易罪2起隐匿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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