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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记者李浩),Xi安烈士陵园的松柏苍劲繁茂,公安战线的英雄姜维就睡在这里,看着这座他誓死守护的古城。

姜维,1964年生于陕西省渭南市。他于1979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加入公安工作。曾在陕西省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第四中队、Xi安女子收容教养所、Xi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担任民警。

姜维加入公安工作以来,热爱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他不怕牺牲,曾多次单独与罪犯作战。在短短八年里,他光荣地受了四次伤。

一个冬天的晚上,姜维发现一个出租车司机被三个持刀歹徒包围,他立即拦住了他。歹徒“嗖”地一声把匕首摁住:“管好你自己的事,这把刀认不出警察!”姜维在没有恐惧和恐吓的情况下独自战斗,被歹徒刺伤了腰部。当他面对司机时,他喊道:“到警察局报案!”忍受着剧痛,他制服了一名匪徒。另外两名歹徒也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抓获。

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1990年1月5日,姜维发现一起重大贩毒案件的线索,不顾个人安危,三次进入“虎穴”,掌握了罪犯的犯罪证据。1月6日,本应休假的姜维主动出击,带着包括派出所所长胡、在内的四名民警直奔书斋,将罪犯逮捕归案。在现场,姜维认出了秦希宝,一名在逃的谋杀嫌疑犯。秦希宝见自己即将被捕,突然拔出手枪。在这个紧要关头,姜维忘记了自己的生命,大声喊道:“罪犯有枪!”他扑向罪犯,用胸部挡住了罪犯射出的子弹。持枪歹徒最终被警察当场击毙,但姜维因为胸部中枪而死亡。

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这座古城在夜间被枪杀,人民公仆在恐惧中死去。虽然姜维的生命之花很短暂,但他一直陪伴着人们的幸福,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石亚青在姜维牺牲的那天和他一起去了警察局,他说姜维不惧牺牲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尽自己的职责保护人民的安全。

1990年2月12日,公安部追授姜维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姜维为革命烈士。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3日08版)

标题: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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