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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上海市金融法院作为一个对涉及科技局的案件具有集中管辖权的专门法院,于7月23日发布了23项具体工作措施,以“保驾护航”科技局注册制度。

同日,上海市金融法院通报了《上海市金融法院关于设立科技服务担保局和试行注册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根据《意见》,从完善专门审判机制、完善证券集团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案件执法、监督支持证券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制定了23项具体工作措施。

在完善专门审判机制方面,为方便科技案件的审判过程,建议建立科技案件“快速立案、认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诉讼的便捷性和效率。

在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建议探索建立行政罚款和刑事罚款优先的民事赔偿机制,落实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推进集团证券案件预付款制度的建立。《意见》提出要探索和扩大申请调查委托书的主体范围,支持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证券支持诉讼、公益诉讼和代表人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发布调查委托书,进一步提高调查委托书的强制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他人取证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民事制裁,提高投资者参与诉讼的能力。《意见》呼吁认真审理涉外案件,积极行使管辖权,准确适用法律,促进跨境承认和执行科学技术案件的有效判决。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23条举措

在确保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和强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方面,建议强化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界限,区分不同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应明确司法审查标准,强化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综合约束机制。

标题:上海金融法院发布23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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