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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诗雨在2017年2月1日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重点落实和完善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王诗雨表示,新的减税措施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营地试点改革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有4个月的减税;2016年,购买房地产的进项税在当年扣除60%,其余40%结转至2017年扣除;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由四档改为三档,7月至12月减税147亿元;随着培训的增加和纳税人对政策熟悉程度的提高,扣除额进一步增加。

与此同时,去年出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税务机关实施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共减税45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的范围从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减税128亿元。提高中小科技企业R&D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开展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开展商业健康保险税收减免政策试点,部分继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200多亿元。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营改增减税91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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