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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3日(新华社)-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网站,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和财政部在2018年发布了加强农业和惠及农民的政策。2018年,中央政府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加强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政策规定,2018年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100万新的职业农民。

2018年强农惠农政策主要包括:

第一,农民直接补贴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对象是有权承包耕地的农民。补贴资金以“一卡通(折扣)”的形式直接兑现给住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支付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耕地生产率。

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 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中央政府购买农业机械补贴范围包括15个类别、42个子类、137个项目,补贴范围内的机械补贴是公开的。补贴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保障粮食(000061,诊断种)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的机具补贴,深松、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还田、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补贴。允许各省(区、市)选择不超过3个项目的产品开展新型农业机械产品购买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适用于丘陵山区特殊行业的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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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者补贴。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实行补贴。中央政府将统筹安排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补贴,补贴资金将以“一卡(折)”形式支付给生产者。补贴的具体范围、依据和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要求和当地情况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高于玉米。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集中到优势产区。为推进大米最低收购价改革,保障种粮农民收入,在相关水稻主产省实施大米补贴,中央政府将向各省拨付一定数量的补贴资金,各省将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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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棉花的目标价格水平将在三年内保持不变,从2017年到2019年将为每吨18600元。补贴资金以“一卡通(折扣)”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实际棉花种植者。

第二,支持发展新的农业经营实体

5.培养新的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重点培养新型农业企业领导人、现代青年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重点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

6.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能力建设。支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等能力。

7.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具备一定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实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实体提供社会化服务,重点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的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联系。

8.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完善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用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实现实质性运作。重点服务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商业实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小微农业企业。重点发展粮食生产、畜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便捷、低成本的信用担保服务。支持各地采取担保费补贴、业务奖励等方式。,加快大型农业信用担保贷款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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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9.耕地轮作休闲系统试点项目。中央支持的退耕还林试点规模扩大到2400万亩,加上地方自主开发的600万亩,达到3000万亩。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和江西进行试点轮换;在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和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黑龙江寒冷地区井灌水稻地下水超采区和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进行了休耕试验。中央政府对实施休耕轮作试点制度的农民和新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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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要喂的谷物。退耕还林规模已扩大到1200万亩,在河北、山西等17个省(区)实施,主要是在“镰刀弯”地区。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养殖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通过饲养和引进品种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对象是大型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集和储存企业(合作社)。

11.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在河北、山西等13个省(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种植高产优质苜蓿。原则上,示范基地将集中在3000多英亩。

12.优势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重点发展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启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通过标准化绿色生产、全程质量监管、全产业链运作和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示范和推广高产出、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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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支持农村产业的整合和发展

13.建设现代农业工业园区。在省级推荐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同时确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中央政府给予适当的支持,用奖励代替补贴。

14.农村地区第一、二、三产业的整合与发展。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工业兴村强县行动,以城镇为平台,引导和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和营销,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智慧农业(000816)和农业文化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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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信息进村推进全省示范。继续选择5个省(市)进行示范,依托现有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平台,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实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采取市场化建设和运营,中央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V.支持绿色高效的技术推广服务

16.绿色、高产、高效创造。突出水稻、小麦和玉米,兼顾马铃薯、大豆、杂粮和豆类、棉花、油料和糖、蔬菜、水果和茶叶,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力强的县建立整体体系,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7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实施意愿高、任务完成好的农业县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的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的形式开展增值服务,获得合理报酬。支持江苏、浙江等八省开展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试点,构建包括农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站和新型商业实体在内的“两地一站一融合”的新型连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实施贫困地区农业推广服务专项规划,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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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农业机械深松。农业机械深松整地面积已超过1.5亿亩,支持天津、河北等21个省(区、市)在适宜区域开展农业机械深松。工作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鼓励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东北四省和地区可以在适当的地区对农业机械进行深耕补贴。

19 .畜牧推广。对内蒙古、四川等8个省(区)使用改良精液进行人工授精的肉牛场(社区和家庭),以及能饲养30头以上母羊和25头以上牦牛的农户,给予适当补贴。

20 .土地所有权登记证。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6.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21 .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八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和绩效考评奖;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行“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考评奖励。

22.发展中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支持安徽、江西等八省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广行动,建设一批草地规模大、养殖基础好、发展优势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生产基地,发展草地畜牧业。

23.耕地保护与质量提高。选择重点县,集聚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减肥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开展土壤肥力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

24.东北黑土的保护与利用。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我们将继续推进黑土保护和利用,扩大实施范围,增加一批重点县开展试点,推进整个黑土保护体系,实施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培肥黑土等技术和工程措施。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5个。在农作物秸秆总量大的省(区)和京津地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150个重点县推进全县,坚持多元化利用和农业优先。

26渔业增殖和释放、船舶减少和生产转换。在流域、江河、严重退化海域等重点水域进行渔业增殖放流。推进海洋捕捞渔船的削减和改造,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通信导航等设施建设。

27.禁止在长江流域的关键水域捕鱼。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补偿制度,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试点。

28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继续选择部分生猪、奶牛和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全县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市和全省推进治理。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政策,以当地农村能源应用和农业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和完善粪肥收集、处理和利用等整套粪肥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粪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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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水果、蔬菜和茶叶用有机肥代替化肥。选择150个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积极性高的重点县,开展以有机肥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为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经营模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30.推广塑料薄膜清洁生产技术。在内蒙古、甘肃、新疆开展县域废旧塑料薄膜回收试点,支持100个县建立和完善废旧塑料薄膜回收加工体系,通过企业实体移交、回收专业组织、加工企业回收、交易等多种方式促进回收利用机制的建立。以棉花、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示范推广地膜覆盖、集雨灌溉、抗旱抗逆等节水技术,地膜厚度不小于0.01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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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地下水超采的综合治理。以河北省黑龙港河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开展农田休耕试验。

32.重金属污染农田的综合治理。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种植结构调整和休耕试点。

七、支持农业防灾救灾

33.农业生产救灾。中央政府在地方先救灾后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防治、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给予适当补助。

34.动物疾病防治。中央政府对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35.农业保险费补贴。纳入中央政府保险费补贴范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羊和天然橡胶。根据农业保险的“自愿”原则,农民保险费的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由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在13个产粮大省的200个县,农业巨灾保险试点深入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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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县奖励政策

36个粮(油)县奖项。包括常规产粮县奖、超级产粮县奖、商品粮省奖、种子生产县奖和油料生产县奖。大县的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大粮油生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蔡健[2016]866号)执行。

37头猪(牛、羊)调出县奖励。包括生猪转出县奖励、牛羊转出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奖励资金划转管理办法》(蔡健[2015]778号)执行。(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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