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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9日报道,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全部用于扶贫。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根据该文件,光伏扶贫电站可由地方政府根据其财力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东西部合作、指定援助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受援贫困户数量配置,平均每户规模约5千瓦,最大不超过7千瓦。原则上,单个电站的规模不超过300千瓦,附近有接入和用电条件的可放宽到500千瓦。村级联合电站出线电压等级不得超过10千伏,建设规模不得超过6000千瓦。

两部门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此外,电网公司保证光伏扶贫项目的优先调度和充分消耗。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投标,并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

标题:两部门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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