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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9日

据能源局9日网站报道,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光伏扶贫的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方法很明确,光伏电站扶贫就是为了扶贫。在有条件实施光伏扶贫的地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全部用于扶贫。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建在已建档的贫困村的村级电站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并充分论证村一级电站可以联合建设。

根据规定,光伏扶贫电站可由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合作、专项援助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县级政府负责落实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用地和土地使用,其用地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根据这些措施,电网公司保证优先调度和光伏扶贫项目的全部消耗。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投标,并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富扶贫电站优先列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补贴资金优先安排。原则上,年度补贴资金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到位。

此外,根据接受援助的贫困家庭数量,村级扶贫发电站的规模约为每户5千瓦,最大不超过7千瓦。原则上,单个电站的规模不超过300千瓦,附近有接入和用电条件的可放宽到500千瓦。村级联合电站出线电压等级不得超过10千伏,建设规模不得超过6000千瓦。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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