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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能源局4月9日获悉,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光伏扶贫的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光伏扶贫的目标是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贫困村的贫困户,重点支持深贫困地区和劳动能力弱的贫困人口。

管理办法还强调,光伏扶贫电站可由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东西合作、专项援助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计划,指导和监督各省光伏扶贫的实施。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扶贫目标的确定和扶贫收入分配的管理和监督。省政府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协调配合和管理监督,审核县政府申报的扶贫实施方案和光伏扶贫补贴目录,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上报项目计划,发布本省光伏扶贫管理实施细则。 组织对本省光伏扶贫电站的验收和评估,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和收入合理分配。 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光伏扶贫电站的各项建设条件,编制县域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上报光伏扶贫补贴目录,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好光伏扶贫效益分配工作。

标题:两部委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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