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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记者3日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追查侵犯英雄豪杰名誉和荣誉案件的线索。通过处理一批典型的侵犯英雄名誉和荣誉的案件,我们可以取得良好的起诉、警告、教育和社会影响的效果。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院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英雄烈士荣誉和尊严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英雄保护法》,彻底追查侵犯英雄荣誉案件线索。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人民银行部门要深入追查侵犯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案件线索,夯实检察机关履行检察公益监督职能的基础。加强与检察机关其他内部机构的联系,注重从新闻媒体中发现案件线索,注重从群众举报中获取案件线索。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损害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无近亲属或者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检察部门要准确把握侵权人和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诉讼请求,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有必要全面调查和收集证据,以确保审判的质量和有效性。

要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的功能,支持英雄烈士近亲属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要重视督促负责保护英雄烈士的部门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属于国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标题:各地摸排侵害英烈名誉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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