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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餐饮服务亮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议鼓励餐饮服务提供商实施光明厨房项目,将视频信息上传到网络平台,规定传输到网络的视频信息应保存不少于7天,并对光明厨房项目相关视频设备提出要求。

根据该意见,光明厨房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透明和视频的方式向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流程的形式。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厨房卫生、冷食加工生产、生食加工生产、烹饪和餐具清洗消毒(洗碗机清洗消毒和一次性集中清洗消毒餐具除外)等。

《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厨房环境亮化提出了要求,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资质,原料来源明确,加工工艺规范,厨房环境清洁,工具用具清洁,服装帽子清洁;餐饮服务提供商通过建造透明玻璃窗和玻璃墙向公众展示;透明玻璃应定期清洗,以保持视线清晰。

建议鼓励餐饮服务提供商将视频信息上传到网络平台。如果餐饮服务提供商采用视频显示,可以通过现场视频向公众展示,并保证用餐者可以在用餐场所看到展示的内容。鼓励中小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提供商向网络平台上传视频信息。鼓励使用视频显示的在线餐饮服务提供商将视频信息上传到其加入的在线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线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提供视频信息上传和公众观看的界面和展示页面。(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管理局网站)

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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