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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峡晚报》报道,6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遏制恶意炒作房地产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了在市区(含夷陵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自网上签订商品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对于商品房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将暂停预售许可、网上签约备案和现房销售备案。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果上市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指导价不予调整。通知还要求,各级住房建设(房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牵头成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咨询领导小组,交流和共享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土地供应、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定期召开专题咨询会议,加强市场调研,加强政策研究,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标题:湖北宜昌市楼市新政:新购住房两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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