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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最新消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武汉市编制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重。2018年12月30日前,住房发展规划将报我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除武汉市外的市县应根据当地住房存量、房改方案、销售价格、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等情况,编制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并与国土部门协商,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和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机。2018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住房发展规划应报市、州政府备案。2018年12月30日前,各市州将本级及所辖县(市)住房发展规划报我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湖北省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等供应比例

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城市应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上市节奏;对具备预售条件且监管后仍未上市的项目,计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暂停资质升级;每个季度末,将向公众公布下一季度预计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以稳定市场预期。

标题:湖北省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等供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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