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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司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建设美丽中国,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现批准发布,编号为ZY2 2(II-21-2018),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该定额旨在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资金管理、确定全过程价格的基础。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地日常维护管理的预算、结算和支付以及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中,加强本定额的执行。同时,我部将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并请各省级园林绿化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组织安排。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建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的通知

本定额由我部标准与定额研究所组织的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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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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