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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的解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脱困防止“带钢”死灰复燃视频电话会议指出。据悉,2018年上半年,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专项检查,防止“带钢”在“带钢”多发地区死灰复燃。

核心提示:通过视频电话会议防止“带钢”死灰复燃。对于“带钢”,始终保持“零公差”的高压状态。“各地区应立即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全覆盖调查,不要在本地区出现死角。”1月22日,由解决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和脱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指出。据悉,2018年上半年,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专项检查,防止“带钢”在“带钢”多发地区死灰复燃。

上半年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

记者曾乔乔杨晓光

图为会场(卢伟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协调司巡视员夏农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防止“带钢”在各地区死灰复燃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罗铁军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解决钢铁产能过剩和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指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监督司巡视员马通报了对黑龙江省和吉林省近期发现的违法建设和生产“带钢”案件的查处情况。

上半年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顿,全国普遍存在的“带钢”产能已被有效取缔。但是,由于“带钢”的生产工艺简单,隐蔽性强,特别是随着钢材价格的上涨,空的利润空间加大,最近一些地区出现了“带钢”新设备的企业(加工点),反映出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会议指出,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禁止增产和恢复已溶解过剩产能是今后一段时期产能削减的重要任务。各地区都要求充分认识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来防止“带钢”的死灰复燃。

为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会议要求各地区针对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要立即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的大规模调查,加强对用电异常企业的监控,消除“带钢”死灰复燃的隐患。对于重大调查中发现的“带钢”企业(加工点),各地区要认真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相关企业,严格追究相关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强化职责意识,按照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有效防止“带钢”死灰复燃。

上半年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将通过召开督查会议、进行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地区防止“带钢”死灰复燃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加强“带钢”监管机制的同时,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专项检查,防止“带钢”在2018年上半年“带钢”多发地区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和取缔“带钢”成果。对于不上报、不及时坚决查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部际联席会议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如果违法行为属实,将上报国务院严肃追究责任。

上半年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

会议强调,2018年是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深化年。各地区要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方结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新形势新要求。要继续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科学确定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禁止新增产能,防止“带钢”死灰复燃和产能过剩产能被化解,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债务处置工作,大力推进并购重组,把钢铁行业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半年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副秘书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能源局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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