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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匿名发布时间:2020-03-04 10:48来源: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防疫指数[2020]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省防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产工作的通知》(渝防疫指标[2020]13号)要求,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复产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复工复产防疫规划指引》。各企业和项目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COVID-19省肺炎防治规划》,严格执行《安阳市企事业单位防疫和控制指导意见》,加强人员监控,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工作,引导员工自我保护,处理异常情况,牢牢把握防疫和控制底线。

二、全面清理企业和项目恢复生产的前提条件。县(市、区)应推进“事前审批”到“事后监督”。有条件复工复产的企业和项目单位,在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业企业,商务部负责服务企业, 和住建部门负责施工的工程企业)严格执行省、市的防疫和控制方案,秋冬季的污染防治政策和现场粉尘控制的“八百”要求。 各县(市、区)和各部门不得设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置条件。已经设置的全面清理被取消,以确保它应该完全恢复并且应该完全打开。

安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执行跨地区互认健康申报证书的规定。根据我省统一划分的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一、二类县(市、区)跨县返回人员需申请健康申报证,三类县(市、区)跨县返回人员无需申请。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外,省内三级县(市、区)、一、二级县(市、区)持有健康申报单的人员,以及持外省当地健康证明返回安阳的人员,不允许留在家中或集中隔离,不允许擅自增加限制区域和措施,以保证人们正常出入社区(村)、租房、复工、上岗。各县(市、区)凡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全面清理取消。

安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四、全面落实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要加大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跟踪服务一个企业(项目),及时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运输、环境保护、能源使用、资金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困解困。

五、进行政府属地、部门、材料责任的夯实。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协调推进防疫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去,认真、迅速地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法规,坚决制止命令。有不允许的行为,坚决打破政策执行中的“中间障碍”和政策执行中的“最后一英里”问题,引导企业履行防疫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

安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标题:安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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