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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兰州-西宁城市群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省际城市群。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在维护中国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大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培育和发展兰西城市群有利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土地均衡发展,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互动,带动西北地区实现“二百年”目标。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38号)精神,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努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以国家安全为重点,立足西北内陆,面向中亚和西亚,把兰州-西宁城市群培育和发展成为维护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格局

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

二、请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计划执行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在规划、制度创新、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优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会同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发展部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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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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