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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601988)正式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估规则》(以下简称《注册评估规则》)。从现在起,已经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手续的评级机构可以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该类评级业务资格。

记者了解到,《注册评估规则》主要针对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可以境外法人或境内法人的形式申请注册。

根据平等待遇原则,海外和国内信用评级机构遵循相同的注册要求和程序。在申请注册时,国际评级机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在其国家或地区进行注册或认证。

业内人士指出,《注册评估规则》将有助于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功能,更好地满足境内外发行人和投资者的相关需求,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

对于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业务的评级机构,不需要参与注册评估,但注册申请材料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文件格式制度》的要求提交。

据悉,《注册评估规则》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年第7号《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估及分级分类管理细则》。具体包括六章:总则、注册评估指标体系、注册评估实施、评估结果应用、自律和补充规定。明确了注册评估的一般要求、评估体系各项指标的设置、评估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应用,并对评估参与者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银行间债市迎来评级机构注册评价制度

《注册评估规则》下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文件格式制度》明确了注册申请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包括信用评级机构应提交和披露的信息、注册相关业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以及境外信用评级机构参与注册应提交的补充材料。《注册评估规则》下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市场评估标准》明确了注册评估的具体事项,包括注册评估的细分指标、权重分配、指标设置等内容。

标题:银行间债市迎来评级机构注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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