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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网财经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同一个药品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借马丹抗过敏丸”药品广告,存在篡改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解毒生丸”广告批准文号(晋药(文)2017050034),一年内不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申请。

标题:山西食药监:“接幺丹牌抗骨质增生丸”广告存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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