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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通达律师事务所周在会上讲了话。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魏照片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深圳5月10日电(记者魏)近年来,海外并购在中国文化旅游产业中显得尤为火爆。然而,相关数据显示,总体而言,中国企业海外M&A交易的完成率仅为67%,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80%-90%的成功率。那么,如何从法律上应对文化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高风险和低成功率呢?金城通达律师事务所周在9日举行的《国际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律保护解读研讨会》上就此问题发表了看法。

周俊武:文化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法律“三板斧”

周认为,在海外贸易合作与交流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海外投融资可持续发展的最后一句话。要真正了解自己和自己,你需要掌握以下三条轴线:

首先,要了解海外投资的法律环境,需要对与企业经营和收入密切相关的外资准入制度、公司法律框架、税收制度、知识产权、劳动法律制度以及被收购公司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确认。

二是做好尽职调查,全面评估被投资方、目标资产和投资项目,确认未来合作伙伴和被投资方的法律资格和合规性,目标股权或目标资产是否存在缺陷和问题,充分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研究,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设计交易方案,针对投资所在国和被收购国的法律政策,根据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交易目标和实际情况,设计合法、合规、高效、实用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和交易方案。

“执行法律最重要的是文化和娱乐法律方面的律师队伍。在中国,律师在娱乐公司中的角色通常只是修改和审查合同或者上法庭。然而,在国外,好莱坞娱乐律师不仅是重大项目的标准,也是项目合作的生命线,是好莱坞产业化体系的重要支持者和捍卫者,”说。

此外,周还表示,版权保护需要注重技术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功夫、熊猫等优秀文化资源流失海外。同时,在国际合作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树立“产品不动,商标第一”的商标保护意识,必要时,我们应该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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