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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5月29日报道,记者从Xi市房管局了解到,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Xi市近日出台了《Xi市商品房租赁住房建设实施细则》, 要求Xi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项目按不低于地块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建设实物租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农民工、新就业毕业生和外来人才的住房问题。

本细则适用于2017年9月13日后(以土地出让公告的公告日期为准)Xi市新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项目。适用区域为Xi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管理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禅生态区和航天基地。同时,要求Xi市长安区和西安新区严格执行这一政策,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仁义区、蓝田县、周至县可参照执行。

西安:商品住房项目需配建租赁型保障房

根据《细则》,Xi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的项目,不包括城市村庄和棚户区的配套开发项目)应坚持与商品房项目设计、配套、竣工、交付相同的原则。同时,Xi市国土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商品房的比例和面积。

标题:西安:商品住房项目需配建租赁型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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