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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6月1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其他无线电台干扰协调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相关单位在申请设置和使用5g基站和其他3300-4200mhz、4500-5000mhz频段的无线电台(站)时,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干扰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必要的干扰协调工作,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执照,并颁发无线电台执照。

标题:工信部对30005000MHz频段5G基站与其他无线电台干扰协调管理规定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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