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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吴小伟晓寒)近日,福建万隆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将转基因大豆油标识为非转化产品,被查扣涉案调和油3086瓶,罚款总额102.52万元。相关专家表示,食用油企业为了利润而隐藏“转基因成分”,这在农贸市场等非主流流通领域很常见。据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的律师介绍,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规定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转基因标识”,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防止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食用油企隐瞒“转基因身份”被罚百万 律师:干扰消费者知情权

据央视报道,今年4月1日,福建万隆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种名义橄榄核桃和橄榄原汁调和油,外包装上印有“非转基因”字样。然而,在这些产品的配料单中,大豆油的含量占90%以上,而且原料来自美国。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机构的检测结果,本案涉及的这批食用调和油所使用的原料大豆油和菜籽油均为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但该公司并未按要求进行显著标注。公司销售负责人也承认这种大豆油是转基因产品。

食用油企隐瞒“转基因身份”被罚百万 律师:干扰消费者知情权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教授王兴国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玉米油和转基因大豆油的价格差异,这些案例实际上是食用油企业假冒伪劣。事实上,大豆油,不管是转基因的还是非转基因的,都可以上市,但是根据国家规定,转基因成分必须在标签上标明。在我国一些非主流的油脂流通领域,如农贸市场,有很多不知名品牌的食用油,由于价格低廉容易出现,但在大型超市却很少出现。

食用油企隐瞒“转基因身份”被罚百万 律师:干扰消费者知情权

“未能按照规定对转基因成分进行标识,实际上是一种食品欺诈,这将干扰消费者的知情权,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和安全,还会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应该依法严惩。”北京上佐律师事务所主任毛伟琪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

与美国和欧盟相比,中国目前采用最严格的定性标签方法,即只要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就必须在包装上标注“转基因标签”。毛伟琪提到,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原农业部制定并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管理办法》等四部配套法规。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了《出入境转基因生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实施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食用油企隐瞒“转基因身份”被罚百万 律师:干扰消费者知情权

他还指出,《食品安全法》强调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显著标识,包括三层含义:应当标识、按照规定标识和显著标识。未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明确标识的行为,有违法嫌疑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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