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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03年1月3日,

在年底和年初,保险公司将推出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此期间,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将大大促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首先,警惕投机,停止营销。为了抵消业绩,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的概念,用“即将停止销售”和“有限时间”的概念来促销产品,从而诱使消费者冲动购买有良好开端的产品。

中国保监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地区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通过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误导销售。

第二,谨防夸大宣传。为了从公司获得高额回报,一些销售人员夸大宣传。例如,在推出分红产品等新的人寿保险产品时,存在夸大或虚假的宣传行为,如以历史高回报率披露和承诺保证收入,误导消费者投保。

消费者应该明白未来分红保险的分红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的未来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甚至可能亏损;普遍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以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可收取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手续费、保费退款等。,如合同中所规定。

总之,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保险保护。(易)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监会: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炒停”和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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