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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着力开放知识产权运营链和服务体系。三年后,要素齐全、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在重点城市基本建立。100多家企事业单位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形成20多个大规模高价值专利组合。创建5家以上专业综合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持有1000项可操作专利。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

财政部:2018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关于2018年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财办建[2018]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的部署,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新, 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和创新资源金融。2018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选择一批创新资源高度集中、辐射带动效应强、知识产权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区县,下同),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2018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一般要求

(a)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强化创新动力,推动产业优质发展,不断提升中国经济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在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设创新资源高度集中、辐射力强、知识产权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政策整合和改革创新,促进制度整合和要素互补。加强资源集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用好政府和市场的“两只手”,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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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原则

中央指导和地方优先。中央政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提供了财政支持和工作指导,开展了绩效评估和经验推广。市政府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组织实施。

改革、创新和市场导向。围绕制约知识产权使用和保护的瓶颈和不足,坚持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分销服务”改革,充分释放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作的活力。

政策整合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政策整合和资源集聚,着力开放知识产权运营链和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与房地产业的融合和相互支撑。

(3)工作目标

三年后,要素齐全、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在重点城市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应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促进了产业发展的质量变化、效率变化和动力变化。具体目标如下:

——100多家企事业单位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覆盖1000多家小微企业。

——形成20多项规模大、布局合理、支持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0项,专利申请不少于10项。

——创建5家以上专业化、综合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持有1000项可操作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增长20%以上。

——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案件每年增长20%以上,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的企业每年不少于100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达到80分。

二、中央财政支持的主要任务和重点

(一)主要任务

1.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步保护,提高执法维权效率和社会效果。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加大对假冒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加强电子商务、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及展览、进出口等重点环节的执法保护。二是鼓励建设具有行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快速维权、快速维权、快速审批等联动机制,提高保护效果。第三,建立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打破知识产权信任的联合惩戒机制。第四,鼓励形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重大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联合应对机制,积极协调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第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网络,拓宽知识产权保护渠道,增加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第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调动权利人依法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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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高质量知识产权的创造。坚持质量第一、效率第一,建立面向应用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以高价值的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优化专利补贴激励政策,完善专利统计发布和指标评估机制,促进专利申请适度合理增长,使专利结构更加适应产业发展。二是实施面向产业规划和企业运营的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专利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定向分析,为产业规划决策和企业运营活动提供支持,引导专利的科学规划和精确布局。三是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的实施,建立产学研金进用深度融合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打造一批支撑和保障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专利库。第四,鼓励企业运用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策略,全方位、立体化覆盖产品、技术和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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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分类政策提高了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能力,加强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供给,开辟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全链。一是鼓励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引导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和资本运营;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二是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框架下,构建具有产业特色的子平台,聚集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和服务资源,形成产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中心;与国家平台共建工业专利大数据,继续推进工业专利基础数据的处理和服务供给,提高基础数据供给质量。三是加大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打造一批具有鲜明产业特色、专业服务能力突出、掌握核心专利池的经营机构。第四,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自身财力,探索建立重点行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广贷款、保险、金融风险补偿捆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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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

中央政府为每个城市拨款2亿元,2018年将拨款1.5亿元。其余资金将在通过年度评估后分配。城市可以采取奖励而不是补贴、政府采购服务、股权投资等形式。,并统筹规划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协调解决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诉讼;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不可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网络,增加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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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培育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新形式;探索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承担国家区域性、产业性和功能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建设任务的城市,应重点支持运营中心(平台)开展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和基础数据处理,做好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金融等各种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充分发挥国家平台的聚集效应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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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实力雄厚的企业,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并奖励持证单位;支持专业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对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集中托管。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行业关键技术领域,依托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布局和全链运营,构建强大的编织秘密的专利保护网络,打造一批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的核心专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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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竞争性评估,确定支持城市。

1.报告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一个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占省内名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优先。

2.申报程序。申报由市自行提交,经省级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并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独立计划城市可以直接向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

3.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申报城市应编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并提交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报告、2015-2017年发布的主要知识产权政策文件清单(列出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主要措施及实施效果等)。)以及省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的建议。各省(区、市)必须在5月25日前提交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电子版附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财政部:2018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备案程序。中央政府下达资金后三个月内,市政府下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绩效目标、配套政策和资金安排,并按程序报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3)组织实施。市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省级知识产权、财政部门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总结。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将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年度绩效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拨付后续支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a)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市领导负责、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产业、金融、贸易政策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相关政策的出台和项目实施。有关省的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及时督促检查任务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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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城市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财政资金投资和管理的方法和程序,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资金和项目安排,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三)做好总结和推广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应做好项目推广和知识产权运作模式的统计调查,定期报告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企业和典型模式的宣传力度,促进知识产权运作模式健康蓬勃发展。

标题:财政部:2018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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