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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言人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包括商务部在内的8个部门近日出台文件,支持汽车在内蒙古满洲里港、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河南郑州铁路港、湖南岳阳城陵矶港、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海南海口港、重庆铁路港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平行进口。

自2016年2月,商务部等8个部门发布《关于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出台了详细的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高锋认为,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汽车的平行进口确实让消费者受益。2017年,天津等9个试点地区的100家试点企业进口13.6万辆汽车,同比增长109%。共有近180款车型,比2016年增加了30多款,扩大了产品供应范围,丰富了消费者购车选择。与此同时,整个汽车市场的竞争加剧,汽车价格,特别是中高端进口汽车的价格大幅下降,其中大部分下降了15%以上。

二是“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经验在不断完善中形成和发展。所谓“一个平台、四个系统”,是指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国际市场采购系统、贸易便利通关系统、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和政府监管信息系统,抓住供应、通关、售后和监管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完整的汽车进口供应链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扩展的经验。

三是推动建立共享、经济、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试点是实施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重要实践。一些试点企业和原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建立和共享采购渠道、销售和售后网络,有效地促进了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和服务改善。

第四,探索贸易方式的创新发展。试点改革创新了原有的进口汽车方式、政策和制度,打破了汽车市场的垄断。这为促进国际国内规则的融合,探索整个平行进口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

他指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引导试点地区进一步推进汽车平行进口,重点加强试点工作监管,重点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乃至整个汽车市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标题:商务部:新增八个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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