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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5日电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商务部于2018年2月5日发布今年第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进行终裁调查。目前,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2.6%-56.7%。

商务部。(数据地图)Zhongxin.com记者金硕摄2017年12月7日,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申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进行终裁,并继续维持反倾销措施。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如果经复审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次发生,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标题:商务部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发起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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