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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7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根据持股比例、资格条件以及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新方法将股东分为四类:财务类一、财务类二、战略类和控制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司司长冯晓告诉记者,2010年颁布了37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近年来,一些补充性的规定没有得到系统的修订。从最初的37岁到修订的94岁,花了两年时间进行了重大修订。它尽可能涵盖了当前行业中的问题。新办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易)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从37条修订为94条 4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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