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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深圳发布了《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一小时免费道路停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如在每日收费期间首次停放在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心管理的道路停车位,则在此次停车的第一小时(含一小时)内,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将予以豁免。

希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停车优惠政策的停车位用户,应首先使用“适当停车”应用软件将新能源汽车的正确车牌号码和车架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绑定,然后使用“适当停车”应用软件输入正确的车牌号码信息,并在停车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市交通委关于新能源汽车临时停车当日首(首)小时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2016-2020年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深发改[2016]1122号),自2016年9月起,我委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当日首小时临时停车费减免优惠政策。为进一步落实新能源汽车道路停车位优先使用政策,结合以往实施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注册并已领取固定牌照号码的新能源汽车停放在我市停车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按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一)车辆属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所列的新能源汽车,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所列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机动车属于《深圳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道路临时停车的机动车,包括微型、小型、中型客车和微型、轻型货车。

二、根据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新能源汽车在每日收费期内首次停放在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心管理的道路停车位的,在停车的第一个小时(含一个小时)内免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3.如果停车位用户打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停车优惠政策,他应首先将新能源汽车的正确牌照号码和车架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与“适当停车”应用软件绑定,并使用“适当停车”应用软件输入正确的牌照号码信息,并在停车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四、停车位使用者对新能源汽车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停车优惠的,按照《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新能源汽车临时停车位优先使用的具体工作,由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六、本通知由深圳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通知自2018年起施行。

特此宣布

标题:深圳拟对新能源汽车首1小时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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