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1字,读完约1分钟

5月3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公布了《经营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名单(第一批)》。中国太平洋保险(601601)集团的专业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人寿保险也在其中。

中国太平洋保险人寿保险副总经理余华表示,由于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具有特殊的政策性和惠民性,为了保护居民的养老利益,中国保监会对银行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资格既有较高的标准和详细的要求,又有全面的审批。

据了解,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期发布的《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的运营必须符合相关基本要求和连续性要求。

此外,余华表示,第一批办理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资格,不仅得益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强大的综合实力,也得益于公司多年来积极参与全国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政策研究的积累和沉淀,使公司对人民养老保障需求和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政策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中国太平洋保险人寿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和能力建设方面满足了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业务的所有要求,在产品、技术、人才和服务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产品经批准后可以正式上市销售。第一批业务资格不仅获得了中国太平洋保险监管部门的认可,也促使公司继续发挥实力,坚决贯彻以税扩民的政策,提供优质的税扩养老保险业务和服务。

标题:中国太保寿险获得首批税延养老业务经营资格

地址:http://www.ayczsq.com/ayxw/8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