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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查扣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和严厉打击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和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严格禁止非法拥有和持有火器和弹药;严禁非法使用和持有爆炸物;严禁盗窃、抢夺、抢夺和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非法生产、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枪支、弹药和爆炸物的信息;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

《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自首或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自首或者交出违法物品的,依法从重处罚。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案件等。,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鼓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模拟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包庇、包庇涉枪涉爆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检举人、控告人进行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

通知要求,如果枪支、弹药和爆炸物被盗、被抢或丢失,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未及时报告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疑似爆炸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群众购买玩具枪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无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不要购买人工枪、火柴枪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坚持综合治理、系统管理,境内外、网上、线下相结合,全面查获非法爆炸物,全面加强网上清理整顿,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特别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截至目前,已收缴气枪等非法枪支3.2万支,子弹194万发,炸药472吨,雷管88.6万枚,查处涉枪涉爆案件88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60余人。其中,收缴总额的50%以上由群众上缴,群众举报奖励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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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工作,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组织对举报犯罪线索的核实和调查,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给予奖励。在办案中,公安机关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枪支爆炸犯罪。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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