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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3日电(记者王必学)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中调整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限的决定》发表声明。根据决定草案,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授权期限将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实施期满后。

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拟延长二年(聚焦审议)

经过两年的努力,中国证监会在完善市场体系和机制方面为注册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和环境。然而,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都不完全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中调整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为保持登记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和及时实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上的疑虑和误解,进一步积累修订证券法的实践经验,建议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

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拟延长二年(聚焦审议)

人民日报(2018年2月24日02版)

标题: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拟延长二年(聚焦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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