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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2月9日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9日报道,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明确表示上海将继续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政策支持。《实施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办法》,上海将按照1:0.5的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向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提供财政补贴;对于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合格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乘用车,上海将按照中央财政1:0.3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对于列入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相关示范应用计划、符合上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相关技术标准、并在上海确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运营的燃料电池汽车,上海将按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1:1的比例给予市财政补贴,燃料电池技术标准和运营要求将另行制定并及时发布。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公布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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