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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000061)、冷冻饮品、加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6种食品的533批样品进行了抽查,发现有两批肉制品不合格,并予以通报。

由北京陆机盛辉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北京紫泰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猪肉(梅花肉),不合格项为磺胺类药物(总量),测定值为821.5μg/kg,标准值≤100μg/kg。检测机构是北京理化分析检测中心。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抗菌兽药,通常用于治疗感染性脑膜炎、痢疾和弓形虫病,以及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未能严格控制停药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导致过量残留。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磺胺类药物在食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总量)为100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长期起作用和代谢。长期食用含有过量磺胺类药物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对泌尿系统和肝脏造成损害。

北京2批次肉制品上黑榜 牛腩检出“瘦肉精”

另外,北京正蓝顺鲜肉经营部供应、北京龙腾三阳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腩,不合格项为盐酸克伦特罗,检测后测得值为19.0μg/kg,标准值不允许检测。检测机构是北京理化分析检测中心。

盐酸克伦特罗是人们口中的“克伦特罗”,能促进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和胴体增重,提高饲料转化率。添加到牛、羊、家禽、猪等畜禽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减少饲料的使用,使肉类市场提前,降低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克伦特罗为禁用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北京2批次肉制品上黑榜 牛腩检出“瘦肉精”

众所周知,天然食品中不含克伦特罗。一旦人们食用含有克伦特罗残留的动物产品(如内脏),如果残留达到一定水平,就会产生毒副作用,可能导致四肢、面部和颈部骨骼肌震颤和内分泌紊乱。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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