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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银豹建发[2018]20号〉的通知》正式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产品指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保监会表示,为了鼓励市场健康竞争,提高被保险人养老基金配置的灵活性,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赋予被保险人选择产品和转换产品的权利。被保险人选择购买保险公司的递延税款养老保险产品后,可以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前进行产品转换,这样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之间进行转换,还可以转换到其他保险公司的递延税款养老保险产品。

标题:银保监会: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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